11/21/2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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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闭幕但镇压仍在继续:一持不同政见诗人被判刑

四川法院以所谓"合同诈骗"判处曾参加天安门民运的人权活跃人士李必丰十二年徒刑、三万元人民币罚款。律师表示"他无意上诉,因为纯属浪费时间"。中国民主团体口诛笔伐这一判决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十一月十九日,中国四川省法院以所谓"合同诈骗"判处曾参加天安门民运的人权活跃人士李必丰十二年徒刑、三万元人民币罚款。在持续了不到一个小时的庭审后,四十八岁的李必丰被认定犯罪事实成立。一九八九年民运期间幸存下来后,他已经因为从事中国人权运动而在狱中度过了十二年的时间。

       维权网报道,他的律师马小鹏表示,"指控李必丰诈骗的上市公司并无遭受任何损失,案件亦无其他受害人,当局对李必丰的指控根本不成立"。闻讯后,"李必丰估的是十五年,所以他还是比较平静。但无论判刑多少都不能接受,因为根本不构成犯罪"。

       但总之,"李必丰对判刑表示失望,但对是否上诉仍需考虑,他认为上诉未能讨回公道,徒然浪费时间"。马律师继续表示,"他说要考虑两天,我感到他不太想上诉,他感到上诉没多大作用,倒不如用这十二年的时间,好好搞一下写作,他的文笔很好,也写过很多文章"。李必丰妻子蒋女士则希望丈夫上诉。她说法庭并无通知家人开庭的消息,令她错过了到法院旁听。儿子获悉父亲被判刑时难过落泪,她认为丈夫无罪,不应被判刑。她表示,"我感到很吃惊,我觉得他今天应该当庭被释放才对。儿子今年十七岁,知道后哭了"。蒋女士认为丈夫应该上诉,让法院能纠正错误。"今年七月第一次开庭时丈夫的神情憔悴,今次错失再见面的机会,感到非常遗憾"。

       现流亡德国的李必丰好友,四川作家廖亦武痛斥当局将莫须有罪名强加于李必丰。并强调,"李必丰并不涉及他当日逃离大陆到德国,以此为借口,进行打击报复是邪恶的行为"。这"简直是一个很浑蛋的判刑。他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曾经一同坐牢,八九年时。这完全是莫须有,我是自己想办法出来,跟他没有关系。就凭一个怀疑就把人判刑,这个事情太邪恶"。

       另一名维权人士黄琦表示,"尽管十八大闭幕了,政府继续镇压持不同政见者,这是不能接受的"。

       "偷税漏税"已经成为政府压制持不同政见者的最后一招。中国民主之父魏京生、前卫艺术家艾未未也都曾被控同样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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