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2011,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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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不同政见者因“寻衅滋事”被判处九个月徒刑

今天上午,北京市温榆河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十六岁的维权人士王荔蕻女士有期徒刑9个月。王女士因积极投身维护人权运动而深受网民爱戴和尊敬。她的所谓犯罪行为,是二O一O年四月抗议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径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今天上午当地时间清晨,北京市温榆河法院以“妨碍交通”、“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十六岁的维权人士王荔蕻女士有期徒刑9个月。但事实是,二O一O年四月,王荔蕻女士等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前,喊口号、唱国歌、打条幅,批评抗议马尾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径。就九个月刑期本身而言算是轻了,但足以证明政府越来越害怕在全国各地蔓延开来的愈演愈烈的社会抗议。
二O一O年四月的示威,是为了抗议三名博主被判刑。他们只不过帮助了一位母亲找到了杀害其子的凶手。法庭审理王荔蕻女士期间,她的辩护刘晓原表示,“如果事件发生在一年前,为什么现在逮捕她”。王女士因积极投身维护人权运动而深受中国民主人士和网民的爱戴尊敬,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在法院前声援、抗议对她判刑。在王荔蕻的支持者中,不乏西方国家政府、不久前才获得人身自由的知名艺术家艾未未等。
王女士经常通过网络推动维权事业,她还特别在宣判后叮嘱儿子齐健翔“感谢网民”。部分持不同政见者表示,“这一案例完美揭示了中共对抗议不公的带头人的恐惧”。今天,中国的社会抗议已高达每年近十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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