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4/2012,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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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警察肆意逮捕的《刑诉法修正案》获通过

去年八月实施的中国《刑诉法修正案》引发争议,现在正式成为法律。公安人员可以肆意逮捕,并将被捕人员扣留至六个月的时间、无须通过法官。担心中国人权局势进一步恶化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尽管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不断发出改革呼吁,但全国人大仍然通过了充满争议、授权公安人员肆意逮捕的《刑诉法修正案》。按照这一法规,公安人员无须通过法官便可以肆意将被捕人员扣留至六个月。同时,胡锦涛呼吁军队"应维护中国的社会稳定"。

       去年八月实施的《刑诉法修正案》已正式获得批准成为法规。全国人大2,856名代表中,2,639人举手赞成、160票反对、57人弃权。

       中国主要以三种方式实施逮捕:正式逮捕、行事拘留、"监视居住"。根据此前的刑法,公安人员只有在当事人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采用最后一种方式。根据新的修正案,公安人员不再受此限制、掌握了逮捕全权。

       此外,部分人权活跃人士指出,"危害国家安全"实在太模棱两可了,可谓放之四海而皆准,形同授权公安人员肆无忌惮地逮捕任何人。二O一一年,3,833名持不同政见者被捕。其中159人遭严刑拷打、造成终身残疾;86%的逮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唯一积极的一点是,新法规责成公安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被捕人员家属。

       总之,中国的群体抗议仍在增加、针对被捕人员的法律诉讼案激增。为此,中国国家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两会期间呼吁军队"要维护社会稳定、忠于党"。军队是中共一党制政治体系的支柱,以至于国家主席、党总书记和军委主席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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