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2010,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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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准则旨在遏制泛滥成灾的腐败

作者 Wang Zhicheng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罗列52“不准”,包括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但《准则》仅限于党内使用,没有任何行政效力。如同“病入高肓的人试图自愈”;将民主排除在外。腐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3%

北京(亚洲新闻)—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旨在确保党员干部廉洁奉公、防止腐败行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指出,党内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

五十二“不准”包括: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等。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与一九九七年三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新《准则》更加详实。贺国强强调,党的领导地位是“为人民服务的”。“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正确履职”。

新《准则》中罗列的不准,恰恰是中共党员干部在现实生活中最为热衷的。中国各地每天都在上演的群体事件、罢工、静坐示威,无不与党员干部非法强占耕地土地和住房、利用职权为子女和亲属谋私、收受贿赂(合同总额的10%到25%)、利用公款非法进行私人投资等有关。《廉政准则》揭示,一九七八年至二OO三年,大约四千名党员干部携脏款至少500亿美元逃往海外。分析家指出,中国党员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腐败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

中共中央高度评价《准则》是“党内的重要规范”。但分析家和持不同政见者指问题就在于此:腐败的监督在党内进行。一名维权人士表示,形同“病入高肓的人试图自愈”。

过去,总书记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都曾多次警告党员干部,党内腐败问题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直到两年前,还曾讨论在党内引入民主机制,防止腐败分子担任领导职务。但是,近期中共高官升迁充分表明此类讨论已经夭折。事实上,近期升职的全部是清一色的太子党。

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相关数字,进一步说明此类《准则》最终会成为一纸空文。据最新统计,二OO六年33,000起腐败案例中,仅1,600名涉案党员干部被捕、80%的人都没有获得刑事处罚。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党员干部涉足煤矿投资,但二OO六年发生的多次重大煤矿死亡事故几乎多是红顶煤矿主的矿井。而后者中,大约95%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二OO五年,110,000涉及贪污受贿案的党员干部仅受到了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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