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201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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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告工人禁止再自杀讨薪

郑州市政府建议“严惩”采用各种方式讨要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这一地区内,越来越经常出现此类事件,并被媒体曝光。对欺骗工人的拟设立“紧急资金”、对企业采用积分制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中国河南省当局准备严惩自杀讨薪或者要求改善工作条件的工人。据悉,正在酝酿出台的河南省《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简称《征求意见稿》)预计将在五月底实施,将禁止爬楼、断电、威胁跳楼等“其它类似方式”讨薪。这一决定主要是因为这样的讨薪方式给地区作了坏广告:近几个月以来,国家级媒体报道了许多绝望农民工的悲惨遭遇。

            此外,新法规还禁止“采用暴力或者金钱等手段说服其他工人抗议”。事实上,当局认为讨薪抗议“源于少数人的不满,并受到了其他的欺骗”。《人民日报》撰文指出,上述行为“都是因为工人不了解法律造成的,因为在不公情况下,政府保护他们”。

            但数据却显示工人的抗议不断增加。据总部设在香港的独立工会组织《中国劳工通讯》报道,二O一五年共发生两千七百七十四起,与二O一四年的一千三百七十九起相比翻番。资料还显示,二O一六年的情况继续恶化,特别是建筑业和钢铁业。

            《财新网》报道,河南的《征求意见稿》部分承认了问题的存在。事实上,文件中表示将建立劳务用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监管账户”。此外,还对企业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工人抗议次数计分,“并纳入建设工程诚信体系”。如果一个企业达不到一定积分,将不得在省内承包工程项目。

            但问题是全国范围内的。二O一五年七月,一名二十岁的陕西省农民工为了讨薪威胁从二百米高的桥上跳下。二O一一年八月,多名民工在长江岸边挖坑,威胁活埋自己:雇主拖欠他们三百万元的工资。《财新网》指出,因为讨薪无果而自杀的人“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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