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20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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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会呼吁联合国:停止中国的宗教镇压

香港教区正义与和平委员会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递交意见书。理事会将审议北京在宗教自由领域的进步。文中指出了不断升级的酷刑、侵权、非法主教祝圣、忠实于教宗的司铎遭到虐待和失踪。呼吁中国"停止针对自己人民的此类活动"

香港(亚洲新闻)-香港教区正义与和平委员会向负责定期审议中国宗教自由状况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递交了意见(全称《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自由的意见书》)。要求敦促北京真正落实《普世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中阐述的原则。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上述两份联合国文件。

       九月二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进行审议宗教自由状况前的预备会议,听取了正委会于七月十八日递交的意见书。十月二十二日将正式进行审议。意见书中,正委会强调了八月被捕的四名非官方教会司铎。因着他们的被捕,中国各地被关人员继续增加。

       正委会揭露,"中国内地当局的政治及宗教政策有违人权及信仰原则,令内地教会被迫分裂,公开或地下团体也遭受当局侵犯人权"。要求"中国尊重宗教信仰内涵及教会的自主权,取消'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停止非法祝圣主教,并要尊重教会人士的结社自由,不得强迫教会人士加入爱国会"。

       由于"中国当局实施的政治及宗教政策有违人权及信仰原则,令到国内的天主教会内部分裂为'公开'及'地下'教会团体,为信众带来痛苦"。"不论公开教会或地下教会,都受到政府当局不同层面及程度的人权侵犯"。

"国内教会人士所面对的,不仅是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侵犯的问题,更涉及人身自由、结社自由等问题"。

正委会强调,这一切都是公开违背《普世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十八条的。

意见书继续表示,中共破坏了教会的共融。"天主教会的部份特质是讲求共融及合一,中国的天主教会是普世教会的一部份。任命主教亦是教宗的权利。正如2013年2月28日荣休的教宗本笃十六世所言:'共融与合一是天主教会的基本和使其完整的因素。从宗教层面讲,设立一个『独立』于圣座的教会,与天主教的教义是不兼容的'"。

       "现时中国政府的宗教政策之一,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中国政府对外声称,这是要维护中国教会的自主性。但实际上,此原则侵犯了信友的良知及天主教会的基本信仰特质,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也为中国政府严厉控制宗教提供了借口。中国政府利用此原则,大力推动成立「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爱国会)及「中国天主教代表大会」,以及任意自选自圣主教"。

       "由政府控制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操控着教会的重要事务,例如非法祝圣主教及干扰人事任命安排。中国天主教代表大会则是现时中国天主教的最高权力机关,但实际上,这是一个政治会议,往往有一大群政府官员列席,受到爱国会及政府当局的操控和主导,主教及神父们根本不能自由地讨论教会事务;在天主教普世教会内,也没有这样的机制存在。按照天主教会的《法典》,主教就是教区的最高决策人,担负着教区的训导、决策及领导工作。但这个中国特有的机制及爱国会却'管治'着主教、凌驾在主教之上,破坏教会的架构,干扰教会的正常运作"。

       "不少国内教会人士对这两个组织极度反感。他们有些拒绝出席这个大会及所有由官方、爱国会操控的非法祝圣主教活动,但政府当局却用上威迫利诱,绑架、软禁、施压强迫一些神职人员出席。这些行为粗暴侵犯了宗教信仰自由及良心自由"。

       接着,意见书又列举了许多有关中国教会生活的细节。"在2010年12月第八届天主教代表大会举行前夕,几十名政府人员和车辆包围河北衡水(景县)教区主教府,强行将封新卯主教带往北京开会。在河北沧州(献县)教区,政府官员不断寻找李连贵主教,公安警车包围主教府,又带走神父问话。李主教最终坚拒出席会议,但他因此被政府官员安排到宾馆「学习」。另外,有参加者也指出,各代表团都由宗教部门和统战部门人员跟随。私下很多官员也要求参加者不要多说话,完成任务就可以了"。

       "由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爱国会及中国当局在未经教宗任命下,分别在河北承德地区、四川乐山教区、广东汕头教区及黑龙江哈尔滨宗座署理区,举行了四次非法祝圣主教典礼。在汕头教区,有神父说他由9名公安带去参加主教的选举活动,现场的「工作人员」数目比投票代表还要多。他指,这个选举不是按照教会原则,而是在强权手段下进行,令他痛心。在这些非法祝圣主教礼上,同样发生强迫其它教区的主教违反信仰原则及个人良心,出席非法祝圣主教礼;又或带走一些神职人员,待典礼完后才释放他们"。

       "宗教信仰自由体现在教会团体应享有不受干预的权利,能够按自身的章程、信仰原则及教义自行管理,而不受政权的随意干预。但在2012年11月,湖北省武汉(汉口)教区部份神父在避静后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全体神父调动。一些与会神父后来被政府官员警告指该会议非法。神父们又受到官员的警告,不准他们离开堂区。 在12月13日,15位神父和几位修女更被押送到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开会。会议宣布罢免两位神父的职务, 教区的参议会亦被解散,并由官员另指示成立一个5人教区管理小组,由据说与政府关系密切的崔庆琪神父担任临时召集人"。

       为此,正委会要求"落实《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尊重宗教信仰内涵及教会的自主权";"落实《世界人权宣言》第20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2条,尊重教会人士的结社自由,不得强迫教会人士加入政府指定的组织";"落实《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第9条、第10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停止非法长期囚禁教会人士及强迫失踪";"落实《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停止所有非法软禁等限制人身自由行为";"落实《世界人权宣言》第5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停止对教会人士施以酷刑及不人道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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