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3/2004,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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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晚点乘客将得到航空公司的补偿

上海(亚洲新闻/SCMP—随着乘客对航班晚点和服务质量差的抱怨日益增加,中国深圳航空公司率先发起了史无前例的航班误点现金赔偿制度。上周一,民航总局拥有股份的深航正式推出了《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顾客服务指南(试行)》。       深航此举,是在中国民航大力提倡小型航空公司改善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产生的。根据新条例,“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四种属深航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延误时间4(含)至8小时,补偿不超过您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30%;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不超过您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100%。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不足1元时,四舍五入。您也可以选择等额里程积分的补偿方式”。

遭遇死亡事故时,航空公司提供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保障。“赔偿金分为意外身故赔偿、意外残疾赔偿、意外伤害医疗赔偿。持金鹏知音卡金卡旅客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7万元;旅客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7万元;普通旅客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7万元(以上赔偿金额的100%赔付仅限于死亡及一级伤残意外事故)”。

与此同时,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与民航和东方航空公司一道,联合声明准备制定相关问题的具体条例。

在中国,国际惯例中实行已久的误点赔偿措施尚属新鲜事务。所有国际航空公司,都按照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签署的《华沙条约》的规定执行。在行李丢失问题上,国际条约的规定是每公斤行李合计为二十美元。从去年开始,欧盟开始实施了新的赔偿标准,为所有3,500公里以上乘客被取消的航线赔偿600欧元;在1,500至3,500公里之间的航线赔偿400欧元;短线则为25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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