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法院宣布皈依伊斯兰教无效
上诉法院维持高等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于法官来说,该案件存在程序缺陷,并不涉及信仰问题。该女子从来都不是穆斯林,因为改变宗教信仰是她小时候母亲单方面做出的,没有经过信奉印度教的父亲的同意。
吉隆坡(亚洲新闻) - 一名马来西亚女子在幼年时未经其明确同意,母亲就改变其信仰,但根据该国法律,她从来都不是真正的穆斯林。上诉法院几天前一致裁定,维持了高等法院先前的裁决,即宣布宗教地位“无效”,并维持本土信仰印度教。
由阿齐玛·奥马尔 (Azimah Omar) 法官领导的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维持了 2023 年的裁决,认为该改宗行为违法,因为没有根据伊斯兰法获得父母双方的同意。法院院长在判决中强调,“高等法院不存在可诉的错误”,因此可以“干预”。
据悉,这名现年28岁的女性在七岁时皈依了伊斯兰教,当时她的母亲在未经其印度教父亲同意的情况下将她登记为穆斯林。因此,法庭裁定违反了2003年雪兰莪州伊斯兰宗教法令第117(b)条,该条规定“父母双方”必须同意未成年人改变宗教信仰。
阿齐玛法官说:“无论是母亲还是该女性,都没有能力完成皈依。”坐在被告席上的还有法官 Noorin Badaruddin 和 Firuz Jaffril。雪兰莪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s)认为,该案件应由伊斯兰教法法庭以豁免方式处理。然而,上诉法院驳回了这种观点,指出该案涉及程序合法性,而不是该女子的个人信仰。
阿齐玛说:“这与他的信仰大小无关。”“非穆斯林不需要伊斯兰教法庭的声明来声称自己是非穆斯林。”高等法院此前支持了该女子的请求,称她一直是印度教徒,而她母亲皈依伊斯兰教的行为“从一开始就无效”。
法官阿齐玛随后补充说,该女子不应该被要求在宗教法庭上证明她的信仰状况,并强调民事法庭有权裁定非法和单方面皈依的有效性。该女子的法律团队 Rajesh Nagarajan 和 Nur Azyan Azimi 去年向巴生高等法院提交了原始令状申请。雪兰莪议会律师艾哈迈德卡迈勒阿布巴卡和阿里克扎克里阿卜杜勒卡迪尔要求以管辖权为由驳回此案。根据法庭文件,该女子生来就是印度教徒,父母都是印度教徒,他们于1982年结婚。这对夫妇于1999年分居,该女子和她的两个姐妹由她们的母亲监护。直到今天,他们的宗教地位仍不明确。
2004年,母亲通过伊斯兰理事会巴生分会登记成为穆斯林,与一名穆斯林男子结婚,并使当时七岁的女儿皈依伊斯兰教。近 20 年后,这名妇女在民事法庭上对她的皈依行为提出质疑,理由是她享有宪法赋予的宗教自由和家族血统权利。上诉法院的裁决是马来西亚就涉及未成年人的宗教皈依以及不同宗教信仰配偶之间的监护权纠纷进行的持续辩论中的又一项重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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