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坚持人大释法,对香港民主拥有绝对发言权
香港(亚洲新闻)—今天,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关规定的解释,即香港政治改革应得到北京的通过批准。176名成员——其中只有6人真正了解和认识香港的生活方式,一致重申了北京在港府现在和未来的权利。这一决定,招致了许多人对北京中央政府和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批评。为数不少的人,认为董建华对祖国过于听命了。
人大常委会中唯一的香港代表表示,北京的这一决定“十分不明确”,让香港的选举法“改变”,或者“保持原状”。人权组织则将此举,视为北京在重申在香港的绝对权利。“人权监督”的Law Yuk-Kai表示:“香港人的权利被剽窃了。”
一九九七年,香港在“一国两制”,给予特区除外交和国家安全以外的“广泛自治”的原则下,回归中国。近年来,民主派强烈要求进行改革,要求在二OO七年以前进行直接选举;在二OO八年之内进行普选。北京和伦敦达成的香港基本法中,涉及了政治改革的内容。但是,没有制定具体的时间表。
北京做出的对基本法进行解释的决定,是在香港筹备选举制度改革之前诞生的。换言之,特区政府尚未提出要求之前,中央政府就已经释法了。一些分析家们认为,此举直接威胁到了“两制”,将香港搁置在了中国的“一制”之内。香港民主派立委James To指出,中国的释法决定是‘违法的’,形同于在没有特殊程序的情况下进行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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