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2005, 00.00
梵蒂冈
發送給朋友

同性恋者不得成为天主教会司铎

今天,梵蒂冈正式发表文件阐述针对有同性恋倾向者的圣召的选择标准;强调区别对待“根深蒂固的”和“暂时的” 同性恋倾向

罗马(亚洲新闻)—“凡是同性恋者、表现出极其严重的同性恋倾向或者支持所谓同性恋的人”,不能成为天主教会司铎。这是梵蒂冈教育部于今天正式发表的文件《存在同性恋倾向者加入修道院和领受圣序问题的圣召选择标准》中,明确阐述的。文件中郑重其事地明确指出,天主教会中不应存在同性恋司铎、或者支持同性恋文化的神职人员。换言之,凡是面临此类问题的人士不得加入修道院。

       这份面向司铎圣召候选人的训导,引述了一系列梵蒂冈有关同性恋问题的文件。一九七五年,圣座信理部颁布《人关于性道德问题》;一九八六年,圣座发表《Homosexualitatis Problema》,谈针对同性恋的牧灵工作;一九九二年,回应关于歧视同性恋者的议案。二OO三年,圣座信理部明确表达了反对将同性结合合法化的立场。

今天,圣座教育部长泽农·戈罗科勒夫斯基枢机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上述文件的发表是为了就“当今世界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的混乱现象”作出明确指引。许多人以同性恋是人类正常情况,几乎称之为第三种类别为借口,为这一现象做辩解。可事实上,同性恋绝对违背了人类学的价值观。根据天主教会的立场,同性恋违背了自然法则,也就是天主亲自为人类制定的两种性别的性质。

       今天这一获得教宗本笃十六世特别批准的文件,旨在将那些存在同性恋倾向的人排除在修道院之外;排除在未来司铎的行列之外。未来的司铎“应该有能力处理好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正常关系”;要求在“情感上的成熟”,确保他们“对交托给他们的教会团体具有名副其实的精神上的家长意义”。而“表现出极其严重的同性恋倾向者”,则“处于明显妨碍其同男人和女人保持正常关系的境地”。但是如果这种处境是“暂时的问题,例如,青春期尚未结束者,那么,候选人至少要在澄清观念三年之后才能晋升执事”。

       文件中指出,天主教要理中将同性恋区分为“行为上的”和“存在倾向者”。前者,是圣经中所指的“严重大罪”。包括“表现出极其严重的同性恋倾向者”,“客观上也是混乱的”。关于此类人士,今天的文件中同以往许多教会训导一样,要求对他们“尊重和关心”,而不得予以任何形式的歧视。“他们蒙召在各自的生活中满全天主的意愿;与救主在十字架上的献祭以及可能遭遇的困难结合起来”。

       此外,如果说不存在“接受圣序的权利”,那么,“未来司铎的教育培养则应该十分严格,保持教育的四个基本意义的完整性——人性教育、精神教育、知识教育和牧灵教育”。为此,“教会应确认一名晋升执事的候选人是否达到了作为司铎候选人的情感成熟程度”。最后,文件指出,尽管修道院院长和神师是非常重要的圣召培养教育负责人,但是,候选人本身是“圣召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者”。“如果一名候选人忽略自己的同性恋问题,并一味坚持晋铎,将是十分严重的不诚实。此类名不副实的态度,是不符合蒙召领受铎品为基督和教会服务的人所应有的坚持真理、诚信和恪尽职守的人格特征的”。(FP)

TAGs
發送給朋友
以打印方式查看
CLOSE X
另见


“L’Asia: ecco il nostro comune compito per il terzo millennio!” - Giovanni Paolo II, da “Alzatevi, andia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