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试图将天主教会排除在教育体系之外
香港(亚洲新闻)—香港特区政府通过的新教育法,旨在将天主教会在教育领域中承担的责任减少到最低水平。同时,提高政治力量对教育的干预。为此,香港教区主教陈日君蒙席专门致函香港特区立法委员会,指出“未向大众澄清而仓卒通过条例是不负责任的”。
长期以来,特区政府正在就〈二OO二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进行讨论。根据这一草案,将成立有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代表联合组成法团校董会,其职责是评估教学方案、教学质量和体制。
陈主教和香港教育界的一些人士认为,特区政府此举,使“个别学校的法团校董会取代了办学团体,直接向政府负责。比较大规模的办学团体现有的支持架构(如中央校董会,教育事务处等)将丧失作用,再不能插手帮助个别学校,办学团体也再不真正是办学团体,不能再为这么多学校负责”。
“政府用新法例使规模比较大的办学团体把权力下放给个别学校的校董会,自己却维持了,更增加了管制学校的权力,架空了中间性的管制机构。这是政府把办学团体的大集团拆散而集中到政府权下;彻底改变了十年来行之有效的、国际上颇受赞赏的教育制度(看来也违反了基本法第141条!)”。
陈主教指责此类巨大变革违背了香港基本法。香港教区共有三百多所学校、学院和大学宿舍,是公认的教育水平最高的学府。几乎港府的所有文化、政治和经济界的精英,都是在教会学校接受的教育。据分析,政府的〈二OO二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旨在遏制天主教会对港府教育体系的影响。
特区教育事务秘书指陈主教的忧虑是杞人忧天,“毫无根据”。
陈日君主教致函香港特区立法委员会的信中,要求在正式实施新的法律前,至少试用五年。“但我们不会尝试新法例,因为把个别学校的校董会注册成法团后,可以说是没有回头路了。而且我们以为新法例可能适合某些办学团体,但为我们绝对不会适合。不论现在或五年后通过法例,我们都只会被动配合”。
16/0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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