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20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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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起草议案抵制帮助中国网上封杀的公司

一旦通过,预计将对向中国、古巴、伊朗、利比亚和缅甸“政府封杀要求屈服”的公司处以两百万美元的罚款和五年的牢狱处罚

华盛顿(亚洲新闻/南华早报)—美国议员克里斯托弗·史密斯向众议院提出一项草案。一旦获得通过,美国互联网公司“接受北京封杀;为中国政府提供登记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将属违法行为。

       这名美国共和党议员兼人权委员会主席表示,这项草案的名称是《全球网络自由议案》,强调成立专门机构监督美国公司,禁止其在中国土地上提供服务器、用户资料和研究数据。

       法令“旨在促进互联网言论自由”。史密斯是在美国国会针对GoogleMicrosoftYahooCisco Systems帮助中国政府封杀互联网举行听证会后提出的。许多美国国会议员指责上述公司,“向北京政府屈服”,“取消中国人权”。

       史密斯还建议,将对触犯这一条例的美国公司处以两百万美元的罚款和五年的牢狱处罚。此外,受害者“可在美国法庭提出诉讼”。

       除中国外,这项法规还将适用于古巴、伊朗、利比亚、马尔代夫和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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