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工具法令》:五十年来教会对传媒的关注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四日,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正式通过了《大众传播工具法令》。文件中阐述了教会与传媒之间关系的部分重要基本原则。首先,教会有权利用传媒工具开展工作、确保本着教会教导恪守道义原则、加以利用
梵蒂冈城(亚洲新闻)-从一九三一年二月十二日先教宗比约十一世在梵蒂冈电台开播仪式上指出的"你们要倾听远方人民的声音",到教宗本笃十六世的推特,教会始终高度重视社会传播,将其视为传播真理的有效工具。
整整五十年前,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四日,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正式通过了《大众传播工具法令》。尽管这部文件是梵二大公会议期间通过的所有文件中争议最大的,但其中阐述了教会与传媒之间关系的部分重要基本原则。
首先,教会有权利用传媒工具开展工作、确保本着教会教导恪守道义原则、加以利用。预见了未来教会传播事业的发展:从一九七一年成立圣座社会传播委员会到二OO五年真福若望·保禄二世的《迅速发展》宗座牧函。
一九七五年先教宗保禄六世的宗座劝谕《在新世界中传福音》强调,在福传中,社会传播工具"能够将天主圣言传播到天涯海角、让百万人获享福音"。
鉴于社会传播领域意想不到的突飞猛进,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和本笃十六世发表多次讲话和文件,特别是每年的社会传播日文告。而一年一度的世界社会传播日,也恰恰是《大众传播工具法令》中指定的。此外,互联网与社交网络的迅速发展也是无法预见的,现在,就连教宗也开始采用推特交流了。本笃十六世更为明年的第四十七届世界社会传播日指定主题--"社会网络:真理与信仰之门;福传新领域"。强调也要在"数码世界中体现的人类生活中展开福传"。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