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9/2010,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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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案被告遭重判

力拓案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数罪并罚,多名被告被判处七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澳大利亚政府和商界指判刑过重。目前,正在等待弄清判决结果的“政治因素”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今天下午,中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澳大利亚力拓有限公司驻上海代表处胡士泰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驻京首席代表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其他三人判处七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澳大利亚外交部长斯蒂文·史密斯立场鲜明地表示,此类判决“过重”。尽管对受贿罪作出判决已是定论,但仍对这一结果感到意外。

       澳大利亚历来坚称此案完全是政治审判,因为只有澳大利亚公司职员受到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指控,而中国公司方面泄露秘密的人员没有受到审判。另据辩护人称,被告被定罪的主要证据是中方职员的供词,但法院却拒绝当庭对质。

国际商业界始终密切关注着审判结果,因为,此类判决结果意味着中国对外企的意向。现在,许多外企高管指判决结果“比估计的要重”。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涉及到了在中国法律上十分泛泛的“国家机密”。此外,还应进一步弄清此类重判是否与铁矿价格有关。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铁矿买主。

此外,力拓案还因关门审判、禁止澳大利亚外交人员及媒体参与旁听而遭到批评。

法院坚持,泄露商业秘密导致中国国企损失惨重,使中国在国际铁矿价格谈判中处于极度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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