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即将推出分居父母共同抚养子女制度
政府已颁布法令,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新《民法典》中关于分居情形的此项规定。父母可在离婚时提出申请,该制度要求即使在分居后,涉及子女的重要决策仍需获得父母双方的共同同意。
东京(亚洲新闻) - 日本政府已批准一项《民法典》修订实施细则,其中包括自2026年4月1日起,在离婚父母中引入新的共同抚养子女制度。同日还将引入法定子女抚养费制度,规定在离婚时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需支付固定金额的抚养费。
新制度旨在稳定父母离婚后子女的生活状况。父母可以选择共同抚养或单独抚养子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做出决定。在涉嫌家庭暴力或虐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一方获得单独监护权。
共同监护制度要求父母双方同意才能就子女的重要决定作出决定,例如入学或变更居住地。即使在新《民法典》生效前离婚并获得单独监护权的一方,也可以申请共同监护。
法定子女抚养费是指为确保子女最低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标准开支,即使离婚父母之间没有达成协议,也可以临时申请。拟议的部长令设想每月向每个子女支付2万日元(约112欧元)的生活费,但具体金额仍在最终确定中。新法典生效前离婚的夫妇无需承担支付义务。
从4月1日起,政府还将推出一项计划,允许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离异父母对不支付抚养费的前配偶实施财产扣押,每名子女每月最高可扣押8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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